第二十三幕 好战的骑士 III(2 / 2)
她说完之后,忍不住去看布兰多的脸色,满以为他会大发雷霆,却没想到布兰多只不过是苦笑着摇了摇头,好像早有所料一样:“芙蕾雅,你去准备一下吧,白狮卫队正等待出击的命令。梅蒂莎会配合你行动,这是托尼格尔的军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战争,我把风射手也交给你指挥。”
“布兰多?”
“维埃罗和兰托尼兰的军队都动了,我们也必须加快步伐去配合他们,他们想要吃苦头就让他们上好了。”
“可这样没关系吗?”
“没关系,血杖赢不了,只不过某些人要吃大亏罢了。反倒是我们,芙蕾雅,这是白狮卫队与风射手成军之后的第一次战斗,我希望它们能给这个王国的所有敌人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所有敌人?”
布兰多点了点头。
在他心中,那些腐朽的,拦在这个王国前进道路上的枯藤烂枝,它们已经快要被扫荡一空了。埃鲁因将从这一刻开始迎来新生,在托尼格尔种下的树苗,此刻终于要发芽生根了。
……
这场战争开始于斯洛法文丘陵西面一片平缓的坡地,整片坡地东西走向,在山坡上有一片茂密的椴树林,早在一天之前,一名来自维埃罗的贵族骑士就带着他的侍从们来到这片树林中埋伏。这位名为普朗歇的骑士老爷既不是维埃罗大公的心腹,又不是大公手下重要的家臣,认真说起来,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他来自静风森林那些贫瘠的领地,是个真正的一穷二白的人物,他来蹚这场浑水只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为了钱,第二个目的是为了进入公爵大人的视野,为了实现这个野心,他变卖家财,砸锅卖铁拉起这班人马,平生第一次骑上了马,穿上了一套量身订做的皮甲,在盾牌上画上徽记,扯起大旗就随大军一起来到斯洛法文这个比他家乡还要更一穷二白的地方。
不过虽然普朗歇老爷既贪财又好名,但却不是那种头脑发热的年轻人,他来之前就打听清楚了,这次出征是为了要对付玛达拉的骨头架子。关于那些骨头架子的传说,那真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第一次黑玫瑰战争时,甚至还有一支玛达拉的军队沿着安列克山脉进入过维埃罗行省,普朗歇虽然没真正见过这些可怕的对手,但也从各种渠道听闻过对方的凶残。
在真正下定决心放手一搏之前,这位骑士老爷也是考虑再三,不过最终一个大胆的计划在他心中成型。他不知道从那里听来一个传说,听说玛达拉的骨头架子都是由尸巫控制的,只要杀了那些尸巫,骨头架子自然就会失去战斗的能力,而尸巫本身又没什么战斗力,一旦被人绕到背后展开攻击,就像是砧板上的鱼肉一样。这样一来普朗歇心中就有了成算,他心想自己干嘛不躲起来,等到骷髅大军经过,再冲出去屠戮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尸巫,最后不费吹灰之力地捞一记大功;虽然这位骑士老爷生平不识一个大字,但却对自己的这番计划满意至极,觉得自己可能属于那种天生就有指挥能力的帅才,虽然血杖大军还未抵达,但他大抵已经看到自己未来封侯拜相的场景。
不过到了斯洛法文,普朗歇才发现理想和现实似乎有些差距,首先丘陵中入秋之后竟然下起了小雨,这给驻扎在森林中的军队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包括这位骑士老爷在内,每天不得不在湿漉漉的环境中行军,脚下泥泞一片,每天到傍晚时整个人就好像在泥浆里滚了一圈儿,但最让人难过的是连睡觉都没个干燥舒适的地方,有时候甚至只能吧斗篷一裹,就在泥巴里将就一晚上。普朗歇那里受过这个苦,才没两三天就和其他人一样叫苦不迭,只差没有咒天怨地,好在开始下雨后半周,大军终于进入指定的埋伏区域。
但可惜普朗歇发现眼前的情况和想象中有些不大一样,在他想象中所谓的埋伏就是躲在两边山谷之中,等到血杖大军过去,然后他们突然杀出,将那些骨头架子从中截断,当然他会躲在最后,只等着干掉那些最好对付尸巫。但到了斯洛法文,这位骑士老爷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整个战场大得超乎他的想象,一眼望去到处是起伏的群山,只有连绵的山坡与一片连着一片的树林,根本看不到那里是路,更不要说分清楚方向了。
这样的情况下,普朗歇觉得自己只怕连搞清楚玛达拉的大军从哪个方向来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更不要说什么绕到后面去杀尸巫这种异想天开的事情了。而这个时候,上面那些大人物开始一片一片地划分区域,然后指定这些零零散散的骑士、领主们依次驻扎进属于自己的埋伏区之中,而我们的普朗歇就被划分到这样一片椴树林中。
这也就罢了。
不过普朗歇老爷显然一贯都是乐天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叫他摸清了周围的情况。他很快发现驻扎在自己左右的大都是和自己差不多的一穷二白,怀着野心想要来乘机捞一笔好处的落魄骑士,这个发现让他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或者说叫做有冒险精神的,并且敢于抓住这个机会一步登天的人,但没想到和自己一样胆大包天的家伙竟然有这么多,于是他立刻开始感到时间紧迫起来。
好在这天早上,他竟然受到了一位大人物的接见,当然——是和其他骑士们一起——不过这也足够让普朗歇感到重视了,因为据说那位大人还是维埃罗大公身边某位重臣。当然了,接见的内容大约是让他们提高警惕,因为血杖在昨天早些时候,已经和维埃罗军队的斥候产生了接触。
但普朗歇凭借自己天生的敏锐,还是从对方的话语中听出了另一种意思,即在默许的情况下,允许他们在合适的时机不受命令并且也不需要等到预定的时间就发起攻击。
因为那位大人物也说了,战场上的机会稍纵即逝,优秀的骑士们必须学会自己抓住机会。当然,如果普朗歇稍微懂得一些军事常识就会明白这不过是一句屁话,如果布兰多在此,可能会冷笑这些维埃罗贵族为了争功竟然做得如此明显。
不过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胜利已在眼前,稍微放纵一些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
当然,这一切与普朗歇无关。他只觉得这无论如何都是个好兆头。
并且这种好兆头还在持续。
这一天下午,他终于看到了一小支骷髅骑士从椴树林外面跑了过去。而紧跟在这支骷髅骑兵之后,出现了一支骷髅大军,这支骷髅军队大约有几百数量,但普朗歇当然数不出来,他只觉得自己从未见过这么多的亡灵,密密麻麻遍布山坡之上——这一定就是亡灵的大军。
他紧张极了,但一种对于功劳与金钱的渴求却让他冷静下来,仿佛克服了恐惧,他感到自己的心脏砰砰直跳,那个梦寐以求的机会就在眼前了。
果然,不过片刻之后,他就看到一行手持法杖,穿着长袍的骨头架子出现在视野中。如果他熟悉玛达拉的军队的话,一定会认出这些是在前锋中施展侦测法术,负责支援斥候部队的骷髅巫师,不过对于普朗歇来说,它们只有一个身份。
尸巫。
机会来了!
普朗歇暗暗对自己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