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第一零三章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2 / 2)
云川手头的香料除过姜葱蒜之外,就剩下花椒这一种了,所以就要进一步去味。猪肉被放在一个陶锅里,添加了姜片凉水之后,火要小,水不能冒汽。
半小时后,会出现整锅水泛红的现象,其上浮着一层淋巴杂质,气味奇臭,此时肉尚生,水为温水,将水倒掉,使用温水冲洗并将猪肉搓揉一遍,如此便去除了猪肉的腥骚味。
云川捞出猪肉用清水洗了几遍之后,就把姜葱蒜都丢在猪肉上,用竹筚盖起来。
做完这些就开始淘米蒸米饭,蒸米饭用的东西依旧是陶锅……
虽然云川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偌大的红宫平台上,只有他一个人。
头上便是朗朗晴天,身边便是滔滔大河,面前还有极具生活气息的各种厨具,云川还不停地忙碌着,可就是这样,站在远处围观他的人却觉得族长此时非常的可怜。
“不要看,躲开,族长在邀请天神吃饭。”这是心地朴素的阿布唯一能把族长突然诡异的勤快起来的行为跟做饭联系方式。
“族长在哭!”伸长脖子的夸父小声对阿布道。
“我过去看看。”精卫也发现了云川眼泪从脸上滴落。
“不要去!”阿布断然拒绝,还喝令围观的族人们马上消失在族长的视线里。
“要吃猪肉那边多的是,让仆妇们做好就是了。”
在阿布的驱赶下,众人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他们可怜的族长。
此时,米饭已经放在小炉子上开始蒸了,云川正在剁姜米,他发现自己的眼睛一直在淌水。
而且流淌的几乎没法子抑制,可能是被姜熏的,于是,他就加快了剁姜米的速度,只是力道越来越大,最后重重的一刀,居然把面前的案板剁成了两瓣。
眼看着陶锅已经被烧热,云川就挖了两勺子蜂蜜放进去,用竹铲子慢慢的划动,炒到蜂蜜起泡,就把切好的猪肉倒进去翻炒上色,不多的花椒丢进去,不多的姜米丢进去,不多的葱结丢进去,添上一大勺热水,就盖上盖子,蹲在火炉边上,往里面添柴。
两口陶锅都在微微颤抖,这是里面的水在沸腾,米的香味已经传出来了,是一种粮食的清甜味道,肉的味道也在不久之后也散发了出来,是一种让云川思念已久的味道。
两种味道单独分开,都不能勾起云川的心绪,可是,当这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之后就像一把把刀子插在了云川的心头。
红烧肉这道菜,云川来这里之后做过不少,感觉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
听到陶锅里的红烧肉已经收干了汁水,云川又往里面添加了半勺热水,想要做出好吃的红烧肉,就要不停地让肉收干汤汁,再加汤,让肉吐出吸收到的汤汁,再吸收,如此,才能用汤汁替换掉猪肉里面原来的水份。
米饭锅已经不再有太多的水汽冒出,云川就抽掉了小炉子里的柴火,只要让陶锅继续把米饭焖一下就能吃了。
红烧肉的汤汁也再一次被收干了,云川听到猪肉在高温下发出的哧啦哧啦的响声。
揭开盖子,撒了一点盐,丢了一把蒜瓣,就不停地翻搅,猪肉红彤彤的,看起来很是软糯。
米饭也蒸好了,还有一层锅巴香味已经笼罩了偌大的红宫平台,此时,肉香,米香已经沾满衣袖。
云川把米饭装在碧绿色的竹碗,红烧肉装在黑灰色的陶盘里,米饭晶莹剔透,红烧肉浓香四溢,云川招招手,精卫,睚眦,小鱼人就吧嗒吧嗒的跑过来。
云川笑着对她们道:“吃吧!”
精卫不解的看着云川道:“你不吃吗?”
云川拍拍肚子道:“我已经吃饱了。”
说完,就唤过野牛跟小狼,跳上野牛背,将双脚搭在牛角上,在野牛哒哒的蹄声中,取出一根很短的竹笛,吹着一首轻松欢快的《牧童》曲,走下红宫,经过木桥,穿过外城,直奔青翠的竹林。
“跟上!”阿布踢了夸父一脚,醒悟过来的夸父连忙跑下红宫,追着云川的背影去了。
槐,绘,也纷纷跟着走了,只留下阿布一个人看着平台上狼吞虎咽的三个少年。
他吞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对自己道:“以后敬神之后的祭品,我们应该吃掉而不是烧掉。
神的唾余,应该是人类求之不得的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