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时过境迁(2 / 2)
让裴承毅前往巴基斯坦,除了帮助巴基斯坦完成军事指挥体制的改革工作之外,主要是为巴基斯坦提供战略指导意见,使巴基斯坦与共和国同步完成战争准备工作。
在伊斯兰堡,裴承毅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当时在共和国驻巴基斯坦当文秘的柳青青。
两人从认识到结婚只用了半年时间,算得上“闪婚”。裴承毅看中的不是柳青青出身外交官世家的身份,也不是时任共和国外交部南亚司司长的岳父柳玉龙,而是两人相似的工作环境。作为驻外使领馆文秘,柳青青长期在国外工作,与裴承毅长期在军队工作一样,早就适应了一个人的生活,即便丈夫长期不在身边,也不会有多少怨言。根据国防部对离婚军人进行的调查,绝大部分都与夫妻长期分居有关。
婚姻与女儿改变了裴承毅的生活,也影响了他的事业。
如同任何一个父亲一样,裴承毅将更多的精力花在了女儿身上,花在了家庭上。因为分到了一套单家独户的庭院,所以裴承毅把早年因脑溢血瘫痪的母亲接到了巴基斯坦,还聘用了两名巴基斯坦军队的勤务员。
可以说,在巴基斯坦的这两年,裴承毅更像普通人。
当然,裴承毅没有因此而忘记军人的职责。
4年多,共和国的变化更加显著。
2031年中,国内局势稳定之后,王元庆开始大刀阔斧的调整行政区划。
看上去,这与政治改革没有多大关系;实际上,这是深化政治改革的必要步骤。
按照全体代表大会在2031年7月通过的《行政区划修改调整实施细则》,全国32个省级行政区(不包括澳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过重组、分化为48个省级行政区,新增的省级行政区包括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原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区(原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西疆直辖市(原新疆喀什地区与和田地区)、山北藏族自治区(原大西阿里地区与日喀则地区)、山南直辖市(大西山南地区、林芝的米林与墨脱县、以及收复的藏南地区)、西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与鄂尔多斯市部分地区)、呼伦贝尔直辖市(呼伦贝尔市与兴安盟)、甘北省(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与武威市)、川西自治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与甘孜藏族自治州)、东川直辖市(达州市、巴中市、南充市与广安市)、北部省(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齐齐哈尔市、与伊春市)、西南自治区(迪庆藏族自治州、丽江市、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市、临沧市、怒江傈傈族自治区与攀枝花市、凉山彝族自治州区)、辽东直辖市(大连市、营口市、鞍山市与丹东市)、山黄直辖市(威海市、烟台市与青岛市)、苏北直辖市(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淮安市与盐城市)、福南直辖市(龙岩市、漳州市、厦门市与泉州市),行政区划变更的有吉林省、湖北省、湖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江西省、浙江省与河北省。
此次改革,不但使省级行政区划变得更小,还对全国经济布局做了全面调整。
将新疆、内蒙古、大西等地多人少的自治区分化划成多个省级行政区,新增几个面向巴基斯坦、尼泊尔、缅甸、孟加拉国、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朝鲜等邻国的直辖市,非常有助于增进边境贸易,加强共和国与周边地区的经贸往来。将沿海发达地区的副省级城市设为直辖市、比如辽东直辖市、山黄直辖市、苏北直辖市、福南直辖市,能够更加有效的发挥如同大连、青岛、厦门等特大城市与发达城市的经济辐射能力,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在较落后或者较偏远地区设立新的省级行政区,比如东川直辖市、苏北直辖市,能够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快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
除了经济上的原因,调整省级行政区划的主要原因还是政治改革。
随着省级行政区划数量增加,权力必然分散,削弱了地方政府的权力,使地方政府难以抵制中央政府的改革政策。
2032年初,换届选举之后,王元庆加快了政治改革的步伐。除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县级基层代表普选之外,还在辽东、河北、山东、山黄、苏北、江苏、上海、浙江、福建、福南、广东、广西、东川与重庆等14个省级行政区进行“县级基层政府直选”试点工作,即由县级代表大会选举代替上级任命,直接产生县级政府。
改革走到这一步,已经势不可挡。
可以说,直到这个时候,政治改革才触动了地方官员的核心利益。
县级代表由公民直接选举,再由公民选举的代表选择政府官员。如此一来,县级政府的负责对象不再是上一级政府,而是投其选票的代表与选择代表的公民。改变了政府的责任对象之后,政府官员的任命不再完全由上级政府决定,而是由公民决定。虽然改革进行得并不彻底,比如县级政府官员要想获得升迁,仍然需要上级政府官员的提拔,但是县级政府官员要想获得支持,必须为选择他们的公民负责。
按照外界的预测,王元庆将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在他第二届任期结束之前,肯定会在全国推广“县级基层政府直选”,并且在省市一级政府推行“代表直选”。如果按照这个速度前进,政治改革不可能在王元庆任期内完成,至少中央一级的改革行动要由下一任国家元首完成。
王元庆的举措再次超出了外界的预测。
2033年初,全体代表大会通过了元首提交的《代表薪酬管理法》,正式明确了代表作为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身份,开始推广“全职代表”。
这项改革引起很大的争议,只是真正反对的人并不多。
随着国家法制进程加快,作为立法机构的全体代表大会的工作负担越来越重,代表的议程安排也越来越繁杂。如果仍然采用以往的方式,代表临时参加立法与审议工作,肯定无法保证工作效率,也就无法更有效的推进法制建设。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代表脱产,成为专职的立法与审议人员,替选举他们的公民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
讨论得最多的问题,还是代表队伍过于庞大。
从基层到中央,代表总数超过30万,按照同级别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计算,每年的薪酬总额在450亿到500亿之间。暂且不论这开支是否会增加税收负担,有必要让如此多的代表脱产吗?
王元庆早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所有实现在中央与省级施行“全职代表”制度。
改革进行到这一步,很多人都猜出了元首接下来要做什么。
如果按照原有的行政制度,从中央到地方,总共有5级(中央、省、市、县、乡),虽然乡一级行政单位的职能已被弱化,很多单位都集中在县一级,但是4级行政管理仍然过于烦琐。如果要加大政治改革力度,肯定要减少行政级别,最有可能被取缔的就是介于省与县之间的市,最终形成中央、省、县三级行政级别。扩大省级行政区划的数量,缩小省级行政区划的范围,为取消市级行政区划打下了基础。
事实也确实如此。
2034年,全体代表大会通过了国务院提交的《行政区划改革法》。
市级行政单位将被逐步取缔(直辖市与自治区首先进行试点改革,其他省级行政区将在2035年之后开始改革),由省级政府直接领导县级政府。
此改革的直接结果是,至少有1200万公务员将丢掉饭碗。
为了减少社会动荡,国务院出台了相关办法,即辞退或者主动辞职的公务员将得到与工作年限有关的劳务补偿(工龄除以5,再乘以前1年工资总额,也就是说,工龄为5年的公务员将得到相当于前1年工资总额1倍的补偿,工龄为10年的将得到相当于前1年工资总额2倍的补偿,以此类推),并且无偿获得再就业培训机会,50岁以上的辞职与辞退公务员的养老、医疗等社会福利由国家承担,40岁到50岁之间的辞职与辞退公务员的养老、医疗等社会福利由国家承担一部分。
缩减1200万公务员不是小事,只是谁也没有能力改变事实。
所幸的是,共和国不存在“劳动力过剩”问题,大部分40岁以下的公务员都能在接受就业培训之后找到合适的工作,40岁到50岁的公务员也能找到比较满意的工作,50岁以上的公务员则可以得到国家的高额补偿(这部分公务员的工龄一般在25年以上,相当于能够拿到2033年全年工资5倍的补偿,加上由国家提供的全额养老与医疗保险,在年满60岁开始领取养老保险之前不会为生活来源发愁)。
改革走到这一步,共和国的面貌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当然,裴承毅最关心的还是共和国的军事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