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二章 地租(2 / 2)
可周通依然有些不放心,他连忙大声的问了句道:“东家,除了缴纳的地租,是不是还要给朝廷缴纳赋税啊?缴纳赋税还是以银折粮吗?除了这些,大伙还要缴纳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还有库子钱,蒲篓钱,竹篓钱,沿江神佛钱和火耗吗?”
因为交粮的话运费较高,大明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朝廷采取以钞折粮的举措,也就是每石米折钞两贯,农民可以缴钱折粮免除运费。
但是这样一来,那些地方官吏就没得捞了啊,原本运粮可以说河上起大风,部分粮食掉河里了,这一部分就收入各级地方官的腰包。
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于是他们就想出了各种明目的苛捐杂税。
水脚钱就是银钱水路和陆路的运费换个叫法,口食钱是运钱一路人吃马喂的费用,库子钱是收的仓库管理费,竹篓钱是收钱用的竹篓也要钱。
最扯淡的就是沿江神佛钱,意思是船在江河上,为了船能把钱安全运到,沿江的神佛都得拜,这香火钱也得抽税。
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税赋一律征银,百姓交上来的碎银,会溶掉再炼成银锭,这其中会有损耗就称之为火耗。
不要小瞧这些苛捐杂税,林林总总的加在一起,对大明百姓也是不小的负担。其实就是各地的地方官巧立的名目以收取钱财。
周林也是流民出身,他当然知道这些苛捐杂税。他摇了摇头道:“你们租种的是国家的土地,每年秋收的时候,只需缴纳地租和还国家的贷款,除此之外,不需缴纳任何赋税和杂税。”
这回大家算是放心了,如果每年光缴纳三成地租,那他们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起码一家人能够吃饱肚子了。
这时,队伍里又有人问道:“东家,那我们每年出几次劳役?每次多长时间啊?”
这个时代的佃户租种地主家的土地,不但要缴纳粮食做为地租,还要服徭役。就是在农闲时节,农民直接为朝廷提供无偿劳务。这是农民必须要尽的义务。
明代规定男子十六岁为成丁,一直到六十岁,都有服徭役的义务,年龄跨度是四十四年。甚至有些地区的士绅地主,还要求治下的佃农每年也要为他们服杂役。
旁边的中队长王虎听了,对他们解释道:“我们中华国不用大伙出徭役,但是每年会组织大家进行一些建设。比如这次修缮房屋,还有为了明年顺利的进行春耕生产,过几天我们会组织大家对周围的土地进行秋翻。
这几年的年景不好,连年大旱使得附近的土地需要引水灌溉。所以明年农闲的时候,我们组织大家挖水渠、挖深井,修一修附近的道路。这是为了让大伙谋福利的事情,所以这可不算是让大家出徭役。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国家需要大家的帮助,也会临时对你们进行动员出劳役,但是在大家劳役期间,都会为大家提供一日三餐,或是减免贷款和地租。”(未完待续。)